『招标信息』莒县蓝湾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02:10:45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统一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方式:供应商报名时,以下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报名;2.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4授权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需审核原件(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购买磋商文件。

TOP